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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商行业最近几年飞速发展,各种营销方式层出不穷,行业销售额也是突飞猛进的增长。一个行业在不断飞速发展的同时,管理制度,行业规则也会不断完善,其中就包括税务问题的完善。
小编了解到,淘宝平台已经要求商家以后必须用对公账户来收款。很多商家以前都是通过私人账户收款,虽然纳税很少,但是而且涉嫌偷逃税款。
通过这条消息,我们可以看到平台已经意识到了风险,倒逼商家自我整改,把业务做正规,避免税务风险。毕竟金税四期上线后,税务监管严格,大批商家出了问题,平台一样会有责任。
既然平台已经出了规定,商家就得执行,有的商家觉得,全都用对公账户得交好多税。但是小编认为,这对商家不是坏事,本身的经营就存在违规,金税四期上线这些问题已经会被查出来。倒不如趁着现在做个“税务筹划”把业务做正规,并且运用政策合理“节税”
那我们就来看一个案例,做电商的商家,如何把业务流程合规,并且合理降低税负。
商家A年营业额3000万,采购共计2000万,其中500万无票,1500万有票税率3%(小规模),人员及其他杂费460万。
商家A增值税=3000万*13%=390万
企业所得税=(3000万-1500万-460万)*25%=260万
共缴纳650万。
目前我们所看到,商家A一方面,因为500万采购没有进项,不能计入成本,造成利润虚高,另外一方面,1500万的采购只有3%的进项票,增值税抵扣不了多少。造成的综合税负过高。
商家A的问题我们如何解决并降低税负呢,可以分为两步
由采购中心负责1500万的采购业务,在以1600万的价格支付给商家A,商家A就收到13%的进项发票,采购中心在园区享受政策,可降低税负。
园区增值税补贴40% 企业所得税补贴30%
采购中心增值税=1600*13%*60%=124.8万
企业所得税=(1600万-1500万)*25%*70%=17.5万
由个体户负责500万的无票采购,园区个体户综合成本为2%,并给商家A开票。
个体户成本=500万*2%=10万
商家A增值税=(3000万-1600万)*13%-500万*1%=177万
商家A企业所得税=(3000万-2000万-460万)*25%=135万
经过筹划,最终商家A共纳税454.3万,节省195.7万。不仅在业务,公司运营商合规化,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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